针对即将召开的今年“两会”当中透露的“机构改革”话题,成为了当下最为关注的一个焦点;不少人对此次“机改”有着诸多的猜测与期许,例如,怎么改?会涉及到哪些领域等等;特别还有人分析会不会涉及到地方行政区划的改革等问题。
除了机构改革之外,甚至还有建议应将我国现存的地级市这一环节撤销等等;例如个别人竟然还提到地级市在我国《宪法》当中并不合规合法的问题。
那么,下面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我国地方各级行政架构的情况。
根据最新修订的我国《宪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部分,明确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其中值得注意的就是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在较大的市概念上,也就是设区的市,即通常所说的地级市。
仅此,地级市与其他地级层面(自治州、地区、盟)都是合规合法的。
我国《宪法》相关条款
根据《宪法》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地方现存的行政架构也是层次分明的,即省级(含自治区)以下分为地区(州盟)、地级市,地级以下分为区县(旗)、县级市等等。
我国目前现存的各级地方行政机构
对于目前坊间争议较大的地级行政层面,主要是作为有着293个地级市(另外还有30个自治州与7个地区、3个盟)在省级与县级之间是一个较为庞大的中间环节,因此,在有些人看来,地级市的数量有些偏多了。
其实,了解我国行政区划历史的人都知道,地级市是在建国初期的地区(专区)演变而来的,而之前的地区(专区)作为省级派出机构在地方依法行政方面才是有着诸多的弊端的。
但是无论是作为地级市还是地区(专区)以及自治州与盟,都是与历史上的州府概念一致的。也就是说,地级这一层面的架构也是确需设立的。
根据我国近30年的城镇化迅速提升,尤其是地级与县级区域的发展变化更大,因此,在部分省、市与县之间也凸显了一些不均衡的行政区划状况。例如有的省份下辖地级市多达20多个,县(县级市)100多个,反之有的偏远省份差距就较大。
因此,这也是坊间提议对一些下辖地、县较少的省份,借鉴海南省模式实行省直管县的建议。
但是鉴于海南下辖县市的情况,并不适用于其他多数的较大省份。目前,可以考虑的也就是宁夏、青海等省区。
海南4个地级市15个县(县级市)情况
如以下辖县市较多河北省为例,在11个地级市范围当中还有着118个县(县级市),如果按照海南的管理模式对所有县(县级市)进行直管,显然是不够现实的。
河北省行政区划情况
那么,接下来就是可以考虑对一些较小的地级市与县(县级市)进行整合了。
目前,全国范围面积与人口较小的地级市如甘肃的嘉峪关、白银,内蒙古的乌海,陕西的铜川,河南的鹤壁、漯河,安徽的淮北、铜陵,江西的新余、湖北的鄂州,黑龙江的鹤岗等等,都是可以考虑整合的对象。
例如内蒙古的乌海市目前仅下辖3个城市区,面积约在1750平方公里,人口在50万左右,完全可以合并到周边的城市;另外还有黑龙江的鹤岗市,在下辖的6区2县范围之内,人口不足百万,有的下辖区人口仅在5万左右,整个城市不及其他地区的一个县城,一个区不及一个乡镇大。
所以,类似乌海、鹤岗这样的地级市均应考虑进行整合。
内蒙古的乌海概况
除了地级城市以外,还有就是像下辖县(县级市)较多的河北、广东、河南、山东、安徽等省份,可考虑将一些不足10万人的小县城进行合并。例如有网友设想河北的118个县(县级市)就可整合到80个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