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回娘家争家产,导致兄妹反目,姐弟结怨,这种情况应该经常在上演着。那么外嫁女回娘家争家产到底应不应该,合不合适呢?这问题不妨从道德传统和法律两个角度去分析一下。
第一道德传统方面:
首先要确认一点:子女由父母含辛茹苦养育长大,父母生养之恩深似海,回报尚且来不及,作为子女不能够老是瞄着父母的财产,不能够主动去索取。这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女儿长大出嫁后,很自然就成了夫家的人,冠以夫家的姓氏,拜祭夫家的祖先。并且社会关系也会随之转变,成为一个新的独立的家庭,之后生儿育女,为夫家开枝散叶。
日常的经济收入也主要投入到这个新的家庭之中,权利义务也主要为这新家庭服务。随着年月的流逝,娘家,这个生你育你的娘家,慢慢的……只剩下回忆了。
在你有生之年,有能力的时候,你可曾回报过生你养你的父母娘家人?又或者,你争了多少娘家的财产回夫家?
作为儿子,长大后同样成家立室,生儿育女,为本家传宗接代。侍奉爹妈,承载着祖辈所承载的,继续发奋图强,光宗耀祖,源远流长。
这就是中国的传统道德,你说,外嫁女应该回娘家争家产吗?
如果每个外嫁女都回娘家争家产,那就导致整个社会无休止的纷争。
当然,在当今实际生活中,也有不少子女结婚之后抛弃父母,不供养老人等情况。对于这种情况,我国法律自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法律方面:
在民法典1130条中有这样的一个规定:
a,女婿没有赡养外父外母的义务。
b,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c,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关于c,在我国一般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和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一般都是外嫁女的兄或弟。
所以外嫁女回娘家争家产时就要认真考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