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范本范本

安装合同范本范本

[关键词]

1.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的适用对象

2.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围

3.安装工程一切险合同申请表

4.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条款

(1)适用对象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人身受到保险合同的保护;有权要求保险金的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可能包括:

业主;

总承包商;。

分包商;

业主聘请的监理工程师;

与项目密切相关的单位或个人,如贷款银行或投资者。

㈡覆盖面

所有建筑风险适用于所有住房项目和公共工程,尤其是:

住宅、商业建筑、医院、学校和剧院;

工业建筑和发电站;

公路、铁路和机场;

桥梁、船闸、大坝、隧道、排灌工程、运河、港口等。

(三)安装工程一切险合同保险单

安装工程一切险保单号:

本保险单应由投保人尽可能如实、详细地填写和签署,并作为向我公司投保安装工程保险的依据。该保险单是项目保险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项目业主、承包商、分包商和其他相关方的名称和地址

2.被保险人的名称和地址:

3.被保险项目名称

4.投保项目现场

5.投保项目、保额/赔偿限额及每次事故?*免赔额

5.1每次事故可扣除的物质损失项目的保险金额

安装(1)安装工程设备价格(包括设备价格、运费、保险费、关税等。)(2)安装工程费土建工程?

每次事故是指由无论是事故或事件、项目业主或承包商在施工现场的其他财产、施工机械和设备(详见附表)、清除杂物费用、消防费用、专业费用、其他费用、总保险金额、5.2特别危险赔偿限额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危险类型(不超过保险金额的8%)地震和海啸的赔偿限额

洪水、风暴和暴雨每次事故的免赔额(不低于损失的2%)5.3费率5.4总保险费

6.保险期限

6.1安装期:月,年月日至年月日,6.2试运行期(独立项目单独试运行)月,年月日至年月日,6.3有限责任保证期是否投保?如果是,请说明保证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7.第三方责任有保险吗?

如果是,请列出7.1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7.2累计赔偿限额7.3每次事故物质损失的免赔额7.4费率和保险费。

8.已安装机械设备的情况

8.1项目主体8.2如果是单项设备,逐项列出名称、型号、技术指标、生产厂家、价值;如果是成套设备,列出主要设备的名称、技术指标、生产厂家和价值;如果有老产品,把它们的名字和价值一一列出来。8.3设备安装前的存放位置、条件和存放方法。8.4主体工程的施工方法和起止时间。

9.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自然条件

9.1地形特征9.2地质和底土条件9.3地下水位9.4最近的河流、湖泊和海洋的名称、距离和以前的最低、平均和最高水位9.5以前的最大降雨量记录9.6以前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和台风)记录

1.该项目是

11.安装工程是在建筑内进行还是在露天进行?

12.施工期间可能损害他人的财产分配

13.施工承包商是否有类似工程或类似施工方法的施工经验?

14.参与本项目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险公司购买了与本项目相关的保险?

公司保险类型保险金额

15.特别条款

16.评论

请提供以下文件(1)工程合同(2)承保金额明细表(3)工程设计(4)工程进度(5)工程地质报告(6)现场概况。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此声明,以上信息是真实的,他们已经理解了贵公司对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及附加内容(包括责任免除)的说明,并同意按照该条款及附加内容投保安装工程一切险。申请人和被保险人的电话地址和日期(签名)

以下内容由保险公司填写代理人和日期。

承保人和日期

(4)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

一、第一部分物质损失

(一)责任范围1。在保险期间,如本保险单明细表中所列的保险财产在指定的施工现场内,因本保险单责任范围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损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将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2.本公司还可能负责赔偿本保险单所列上述损失引起的相关费用。3.本公司对每一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所列的相应分项保险金额和本保险单专用条款或批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本保单项下物质损失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单所列的总保险金额。自然灾害的定义: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洪水、冰雹、山体滑坡、火山爆发、地面沉降等具有强大破坏力的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二)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事项不负责赔偿:1。由于设计错误、铸造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良造成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更换、修理或纠正这些缺陷和错误而支付的费用;2.由于过载,过压,线接触,电击穿?漏电、短路、大气放电等电气原因造成电气设备或电器本身的损耗;3、施工机械、设备、机械装置故障造成的自身损失;4.由于自然磨损、内部或潜在缺陷、材料本身的变化、自燃、自热、氧化、腐蚀、渗漏、鼠咬、虫蚀、大气变化(气候或温度)、正常水位或其他渐变而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和费用;5、维修或正常维护费用;6.档案、文件、账册、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和包装材料的损失;7.库存期间发现的短缺;8.有公共交通驾驶执照或有其他保险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9.除另有约定外,被保险人位于施工场地内或施工场地周围的财产在保险工程开始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损失;1.除另有约定外,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间届满前,已由项目业主出具竣工验收证书或通过验收或实际占有、使用或接收的保险财产部分。?

第二部分。第三方责任险?

(一)责任范围1。在保险期间,如发生与本保险单承保的工程直接相关的事故,造成施工现场及邻近地区第三者的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本公司按下列规定予以赔付。2.本公司还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支付的诉讼费及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3.本公司每次事故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确定的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为准。但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所列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在保险期间,本公司对本保险单项下上述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所列的累计赔偿限额。(二)除外责任本公司不承担以下责任:1。本保险单的物质损失项下或本应由其负责的损失和各种费用;2.在施工现场从事与项目有关的工作的项目业主、承包商或其他相关方或其雇员、工人及其家属的人身伤害、死亡或疾病;3.项目业主、承包商或其他相关方或其雇用或照管的雇员和工人所拥有的财产的损失;4.持公共交通驾驶证的车、船、飞机造成的事故;5.被保险人与他人约定应当支付的赔偿金或其他款项,但即使没有该约定,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三。一般除外责任根据本保单,本公司对以下项目概不负责:

(1) 1.由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叛乱和政变造成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2.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没收、征用、销毁或销毁;3.罢工、暴动和内乱造成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2)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三)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造成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4)因空气、土地、水污染和其他种类的污染造成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5)项目部分或全部停工造成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6)违约金、延误、合同损失及其他后果;(7)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额。?

四。保险金额

(1)本保险单明细表所列保险金额不得低于:1。安装完成时保险项目的总价值,包括设备费、原材料费、安装费、施工费、运输费和保险费、关税、其他税费以及项目业主提供的原材料和设备的费用;2、施工机械、装置和机械设备枣重置相同型号、相同荷载的新机械、装置和机械设备的费用;3.其他保险项目为被保险人与公司约定的金额。(2)被保险人以保险工程合同约定的预计工程总造价投保的,被保险人应当:1。当本保险项下计入工程造价的所有费用因价格上涨或升值而超过原保险工程造价时,被保险人应尽快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相应调整保险金额;2.在保险期内准确记录相应的工程细节,并允许我司合理核对记录;3.保险项目安装期超过3年的,必须自本保单生效之日起每12个月向本公司申报该项目当时的实际投资额及调整后的工程总造价,本公司将据此调整保险费;4.在本保险单规定的保险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向我公司申报项目最终总价值。基于此,我公司将以多退少补的方式对预收保费进行调整。否则,鉴于上述条款,本公司将视为保险金额不足,如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任何损失,本公司将根据本保险单一般规则第(6)款的规定按比例赔偿各类损失。?

动词 (verb的缩写)保险期限

(1)安装期间的材料损失和第三方责任险:1。本公司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施工现场开始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时开始,至项目业主签发竣工验收证书或通过部分或全部工程验收,或项目业主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收部分或全部工程时结束,以先到者为准。但是,在任何情况下,安装保险期的开始或终止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所列的安装保险的生效日期或终止日期。2.无论已安装保险设备的相关合同如何约定试运行和考核期,本公司只负责赔偿在本保险单附表所列试运行和考核期内因试运行和考核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如果在安装或更换设备之前使用了保险设备本身,公司对该设备的保险责任将从其试运行时立即终止。3.上述保险期限的延长须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否则,本公司将不负责从安装期保险期限终止日至本保险单附表所列保证期终止日期间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二)保修期内的物质损失保险:保修期的保险期限与工程合同约定的保修期一致,从项目业主签发竣工验收证书或通过部分或全部工程验收之时起算,或从项目业主实际占有或使用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起算,以先到者为准。但是,在任何情况下,保证期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规定的保证期。?

不及物动词补偿处理

(1)对于保险财产所遭受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通过支付赔偿金或修理或更换受损物品的方式进行赔偿,但本公司不负责保险财产在修理或更换过程中的任何变更、性能提升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2)本保单物质损失项下的损失发生后,本公司按以下方式确定赔偿金额:1。可以修复的损失部分的金额,为保险财产修复至受损前状态的费用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但修理费用等于或超过保险财产损失前价值的,按以下第2项规定办理;2.全损或推定全损日为保险财产损失前的实际价值减去残值,但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3.如果属于一对或成套的任何设备项目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受损项目在整对或成套设备项目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4.损失发生后,被保险人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所发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以赔偿。但此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3)本公司赔偿损失后,自损失发生之日起,签发相应减少保险金额的签注,对减少的保险金额不退还保险费。被保险人要求恢复原保险金额的,应当按照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算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间终了按日计算的保险费。(IV)如果根据本保险单的第三方责任提出索赔: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不得对索赔人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同意、支付或赔偿。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办理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理赔的处理;2.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自身利益向任何责任方索赔。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的赔付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向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被保险人承担;3.在诉讼或理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理赔,被保险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协助。(5)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自损失发生之日起不超过2年。?

七。被保险人的义务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以下义务:

(1)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单所列事项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出真实、详细的说明或描述;(2)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审批表按期缴纳保险费;(3)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包括认真考虑并实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谨慎选择施工人员,遵守与施工和安全操作规程有关的一切法律法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保险人承担;(4)如发生导致或可能导致本保单项下索赔的事故,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1。立即通知公司,并在7天内或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供事故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3.在公司代表或检查员进行调查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和相关物证;4.当保险财产被盗或被恶意损坏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5.在预计可能引起诉讼时,立即书面通知我司,并在收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立即发送至我司;6.根据公司要求提供所有支持文件、资料和文件作为索赔的依据。

(5)如果在一项保险财产中发现的缺陷表明或表明在其他保险财产中也存在类似的缺陷,被保险人应立即自费调查并纠正该缺陷。否则,类似缺陷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被保险人承担。?

八。通则

(一)保单的有效性被保险人严格遵守并履行本保单的规定,是本公司承担本保单项下赔偿责任的前提。

(二)保险单无效被保险人或其代表遗漏、错报、谎报或隐瞒本保险的实质性内容的,本保险单无效。

(三)保险单的终止除非得到本公司的书面同意,本保险单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1。被保险人丧失保险利益;2.扩大承保风险。本保险单终止后,本公司将按日退还被保险人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

(四)权益损失如果任何索赔含有虚假成分,或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在索赔时企图以欺诈手段获取本保单项下的利益,或由于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造成任何损失,被保险人将丧失其在本保单项下的全部权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赔偿,均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

(5)合理检查本公司代表有权在任何适当的时候对保险财产的风险进行实地检查。被保险人应提供本公司评估相关风险所需的一切便利和细节及信息。但上述检查不构成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任何承诺。

(VI)如果受损保险财产的分项保险金额或总保险金额低于相应的保险金额,则按比例赔偿本保险材料项下的损失(见IV。保额),其差额将视为被保险人自行投保,本公司将按照本保险单附表所列保额与保险金额的比例负责赔偿。

(七)重复保险本保险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如果有同样保障的其他保险,无论被保险人或其他人是否以其名义投保,也无论该保险是否赔偿,我公司只负责按本例分担赔偿责任。

(八)权益转让如果本保单项下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责任方索赔的权利,无论本公司是否对被保险人进行了赔偿。在本公司支付赔偿后,被保险人应将向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所有必要的文件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九)争议解决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与本保险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第()项解决:(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2)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特别条款下列特别条款适用于本保险单的所有部分。如与本保险单的其他条款相冲突,以下列特别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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